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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9九游会黑龙江举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布会(第二十场)
j9九游会原标题:2月19日黑龙江举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进展情况第二十场新闻发布会
2月19日,黑龙江举行关于黑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进展情况第二十场系列“我省开展中西医结合治疗情况和疫情防控期间的民生热点”主题新闻发布会。请黑龙江省住建厅副厅长赖晓峰、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李世润、黑龙江省粮食局副局长王大明、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杨景波、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二级调研员赵昱辉出席介绍黑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黑龙江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吴晶晶主持发布会。
下午好!欢迎参加由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黑龙江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20场。今天的发布会主要对大家关注的“我省开展中西医结合治疗情况和疫情防控期间的民生热点”给予回应。今天我们邀请到省住建厅副厅长赖晓峰;省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李世润;省粮食局副局长王大明;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杨景波;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二级调研员赵昱辉,请他们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和公众关心的问题。
首先,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二级调研员赵昱辉介绍我省疫情的最新情况。
2020年2月18日0-24时,全省报告新冠肺炎新增确诊病例6例,其中:哈尔滨市2例、大庆市3例、绥化市1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23例。新增死亡病例1例,为双鸭山市确诊病例 。新增疑似病例21例。
截至2月18日24时,我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470例,其中:哈尔滨市192例、双鸭山市52例、绥化市47例、鸡西市46例、齐齐哈尔市43例、大庆市23例、七台河市17例、佳木斯市15例j9九游会、黑河市14例、牡丹江市13例、鹤岗市5例、大兴安岭地区2例、伊春市1例。
现有重症病例72例。死亡病例12例,分别为:绥化市确诊病例4例、大庆市确诊病例1例、双鸭山市确诊病例3例j9九游会、齐齐哈尔市确诊病例1例、哈尔滨市确诊病例3例。
治愈出院病例108例,分别为:省传染病防治院10例、哈尔滨市传染病医院36例、双鸭山市人民医院4例、佳木斯市传染病医院12例、绥化市第一医院16例、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1例、鹤岗市传染病医院2例、鸡西市传染病医院3例、齐齐哈尔市第七医院6例、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4例、大庆市第二医院7例、七台河市人民医院6例、大兴安岭地区1例。现有疑似病例75例。
全省当日发热门诊诊疗人数2236人。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5474人, 已解除医学观察11909人,尚有3442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谢谢赵昱辉先生的情况通报。下面,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杨景波介绍我省采取中西医结合的方法治疗新冠肺炎的有关情况。
疫情发生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以及省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省中医药管理局主动作为,推动中医药参与新冠肺炎防治,已召开6次专门会议,相继印发了《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和《黑龙江省中医药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预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晓峰同志任组长的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省地方特点,先后制定并下发了两版中医药防治方案。并发文要求各市(地)成立中医药救治组,各定点医院坚持中西医结合,建立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制定完善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强化中医药治疗,加强联防联控。为提升全省中医药救治新冠肺炎能力,省中医药管理局派出了5批近70人的中医专家或医疗队支援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等省、市定点救治医院、后备救治医院和省内重症救治中心,本着“能用尽用”的原则,推进中医同步治疗。截至18日,中医药参与治疗确诊病例累计例数占比是95.26%,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其中使用中药汤剂占比是63.12%,使用中成药及中药注射剂占比是18.10%,既使用汤药又使用中成药占比是18.78%。
此外,我省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的4个“清肺排毒汤”临床应用试点省份之一。“清肺排毒汤”由汉代张仲景所著《伤寒杂病论》中的多个治疗由寒邪引起的外感热病的经典方剂优化组合而成。从中医理论来讲,新冠肺炎属于内湿为患、外寒诱发,清肺排毒汤对其治疗应该有明确疗效。为此,省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各地、各医疗机构在应用中医药参与新冠肺炎救治过程中,突出中医辨证论治的特点,在中医专家指导下,根据当地实际采取形式多样的方法应用中医药参与救治。
佳木斯市给全市患者均应用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荐的“清肺排毒汤”,经中西医结合治疗,15名确诊患者已有11名痊愈出院。佳木斯市中医医院牵头组织全市省名中医配制出抗流感茶饮1号,在辖区内进行了广泛使用,目前已经完成对4700人的健康干预,收到良好效果。鸡西市的“省名中医”专家坚持辨证论治,积极采用中药救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截止到2月17日,接受中药治疗25人,有效率100%,目前已有两人经过专业的中医治疗痊愈出院。
为应对后续疫情发展,按照省应对疫情指挥部统一部署,将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哈南分院确定为省级后备定点医院。省中医药管理局配合省卫生健康委开展医院内部设计、改造以及患者转移等工作,现改造施工已结束,首轮采购设备物资已基本到位,医务人员培训工作已完成。省中医药管理局准备了3支中医医务人员队伍牵头筹建3个中西医协作救治病房。建成的后备定点医院共1000张床位,由哈医大四院与中医大二院共同管理,已具备收治病人的基本条件,随时可以投入使用。
为了保障一线医护人员健康,省中医医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和附属第二医院为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的医护人员、防疫一线万付汤药。
为了减少省内各中医医疗机构内医患交叉感染机会,同时保证在突发疫情中为人民群众提供中医药服务,省中医药管理局与多家信息化服务供应商进行研究与合作,利用互联网、云计算与物联网技术提供了线上发热门诊咨询APP及网络视频会议与远程会诊等信息化应用。现已上线开通哈尔滨、牡丹江、鸡西、绥化等多家中医医院。
省中医药管理局在积极参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同时,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治未病”方面的特色优势,开展中医药防治呼吸道疾病科普宣传,努力提升居民中医药养生保健素养,助力防疫工作的开展。在龙广102.1女性频道开设中医药文化知识普及节目“养生早点说”,进入冬季以来已邀请省直中医医院专家直播四期冬季呼吸道疾病的预防知识。疫情发生后,邀请中医药大学温病学(中医对传染病的统称)专家、省直中医医院呼吸科专家,与省广播电视台合作在龙广102.1频道和97频道,开通了“众志成城,抗击疫情”春节特别节目。与哈广电融媒体视频中心医疗服务深度访谈节目《问医》,制作推出防控疫情系列科普节目《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已播出9期节目。
目前,我省已有部分中医医护人员奔赴湖北支援救治工作,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我们还组建了一支100人医疗队,全部由省内中医专业医护人员组成,整装待发,随时听从国家指令支援湖北省医疗救治工作。
我省有很多好的道地药材,人参、防风、黄芪、柴胡、黄芩、板蓝根、五味子、西洋参等。这些药材在前期预防、治疗和后期康复中广泛应用在处方中。我省中药生产企业较多,也有很好的科研基础,下一步我们将加大中医药在防治新冠肺炎方面的研究。
谢谢杨景波副局长的介绍。下面回答记者提问,有问题的记者朋友可以举手示意,在提问前请通报自己代表的媒体机构。
你好,我是黑龙江日报记者。我们看到网民反映,目前全省还有少部分居民用水和大部分燃气用户需要持卡缴费,而因为疫情原因各地都实行了最严格的封闭管理,居民出行受限,可能会因为缴费不及时出现断水断气情况。请问,咱们住建部门在优化用水用气服务方面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省住建厅党组认真贯彻落实省疫情指挥部工作部署,坚决扛起行业疫情防控和保障居民生活需求责任,一手抓水热气保障,一手抓优化便民服务,采取超常规举措,加强水热气设施运行监管,优化水热气缴费方式,确保全省居民住上“暖屋子”、喝上“放心水”、用上“安全气”。
城镇居民小区实施封闭管理以来,我厅积极应对非常时期群众用水用气缴费特殊需求,连续下发加强供水供热供气服务窗口疫情防控、三供服务窗口防控及保障工作任务清单、优化用水用气缴费服务措施3个通知,要求全省水热气主管部门及企业通过“网上办”,优化“不见面”服务流程,让群众“少跑腿”“不跑腿”,决不因费用欠缴发生断供问题。
一是鼓励网上缴费。组织企业以“不见面”的方式为主开展用水用气缴费服务,引导居民用户通过支付宝、微信、银行客户端、企业网站等网上功能进行缴费。目前,70%以上供水用户和30%以上燃气用户实现网上缴费。
二是实施延缓缴费。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哈尔滨市延缓收缴水费、暂停营业厅缴费服务的做法,要求尚未开通网上缴费的供水企业采取延缓收费措施,只要在省疫情指挥部宣布疫情结束后1个月内缴费均视为正常缴费,不收取违约金、滞纳金。目前,暂停或限时服务的窗口比例达到80%以上。
三是开展圈存业务。针对燃气缴费IC卡圈存比例较大的实际,各地燃气企业在营业厅增设IC卡圈存机,并向社会公布区域内全部IC卡圈存机具置,用户可利用手机线上缴费、随时通过圈存机刷卡存气,实现“不见面”购气。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等地均在社区和物业公司开展了圈存业务,仅中庆燃气公司就新购置移动圈存设备17台,有效缓解用户缴费圈存压力。
四是拓展代办服务。建立供水、燃气企业与物业、社区联动机制,对尚未开通网上缴费、实行封闭管理的住宅小区和已隔离居民不能外出的住宅小区开展“点对点”代办缴费和圈存代办业务,由物业、社区统一收集IC卡,企业派专人收取统一集中办理。目前,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佳木斯等地燃气企业均开展了上门代办缴费服务。哈尔滨市中庆燃气公司和天辰燃气公司15日-18日代办缴费业务3849笔,日均办理962笔。此外,两家公司还在社区和物业增设了908处便民服务点,市民可就近享受燃气供气用气代办服务。
为使便民服务措施家喻户晓,各地行业主管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充分利用媒体和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布用气用水服务指南、业务咨询电话、气量水量查询、燃气安全提示等相关信息,供水和燃气企业集中力量、深入一线小时开通受理电话,保障全省城镇居民用水用气需求。
结合目前网友比较关注的燃气缴费建议使用远传燃气表问题,我厅将督促各地和城燃企业大力实施老式燃气表替代计划,对新建小区一律安装物联网远传燃气表;对现有IC卡达到使用年限的(8-10年)一律更换为物联网远传燃气表,以满足城镇居民用户缴费便捷的需求。
你好,我是黑龙江日报新媒体记者。能否介绍一下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用于临床治疗效果怎么样?我省在这方面是否已经开展了相关治疗工作?
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特别是加强重症、危重症患者救治,一直是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的重点。这几天社会各界都很关注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用于临床治疗的事情,在这里我向大家做一个说明。
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治疗是利用康复者血浆中一定滴度的病毒特异性抗体,来降低患者体内病毒含量,从而达到治疗预期;是对重症、危重症非常有效的重要手段。国家《诊疗方案》第五版、第六版已经将康复者恢复期血浆的治疗方法纳入其中。
据2月1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监察专员郭燕红、科技部生物中心副主任孙燕荣的介绍,2月1日武汉市采集第一份恢复期患者血浆,2月9日第一位重症患者在武汉接受治疗,截止2月16日,武汉市有10位患者陆续接受治疗;目前,现有治疗病例显现出了很好的疗效,为重症、危重症患者治愈带来希望。
据2月18日广东省新闻发布会介绍,钟南山院士认为j9九游会,血浆疗法很有希望,有效而且安全,广东省计划采用血浆疗法对重症病人进行治疗。
根据国家的指导,我省迅速行动开展康复患者“恢复期血浆”治疗工作,2月16日,省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开展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治疗重症、危重症患者的通知》,组织对我省新冠肺炎康复者捐献恢复期血浆筛查、宣传、动员工作,正式启动我省应用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治疗重症、危重症患者的“病毒特异性抗体”临床治疗方法。同日组织省血液中心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编写制定包括采集、制备、贮存等严格质量控制程序的《全省“恢复期血浆”采集技术操作(试行)方案》,协调哈尔滨派斯菲科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为开展“恢复期血浆”采集提供单采血浆设备和技术支持。
2月17日,经过各市(地)定点医院临床医师预评估筛选推荐,全省首批共有21位新冠肺炎康复者提出无偿捐献“恢复期血浆”意愿。
2月18日,在省血液中心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指导下,哈尔滨派斯菲科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下,我委在绥化市中心血站首批组织了6位康复者采集血浆,经过初筛,最终采集了3位康复者无偿捐献的“恢复期血浆”。
今天凌晨,经过省血液中心工作人员的连夜奋战,首批采集的“恢复期血浆”制备完毕并合格通过病毒检测,上午制备的血浆已送至承担全省重症治疗任务的哈医大一院群力分院,开始应用于临床救治,救治效果将在今后几日由专家进行评估j9九游会。从部署、采集到临床应用,我省创造了全国最快的速度。
在此我向首批参与无偿捐献血浆的6位康复者表示感谢,向正在准备捐献的康复者表示感谢,向提供设备和技术支持的派斯菲科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表示感谢,向连日往返采集、连夜检测制备的省疾控中心、绥化市中心血站和省血液中心表示感谢。我们众志成城,一定能够早日战胜疫情。
从明天开始,我委计划先后在哈尔滨市、佳木斯市、齐齐哈尔市等地继续采集制备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为临床救治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我们将对“恢复期血浆”治疗情况及时跟踪、及时研判,既保障重症和危重症患者的安全,也保障好献血者的健康。
截至2月18日24时,我省还有重症病例72例,治愈出院病例108例,这为我们更好地利用好康复者血浆治疗重症和危重症提供了一个有利条件。但是不是每一个康复者都能最终成为捐献者,我省对首批70名康复者进行初筛,只有21人符合条件,昨天现场首批6名捐献者经核查,最终只采集了3名康复者血浆。因此,要想获得更多的血浆治疗重症患者,就需要更多的康复者自愿捐献血浆。在此,我们呼吁全省有更多的新冠肺炎康复者伸出手臂,“献出新生血浆、挽救同胞生命”,能够让爱心接力、让生命接续。凡是年龄在18至55岁,无经血传播疾病,目前身体状况良好,经临床医师评估合格的康复者都可以捐献血浆。为鼓励无偿捐献“恢复期血浆”的善举,我省执行“捐献200毫升血浆视为捐献一次全血”政策。
最后,向已经和将要捐献血浆的康复者再次致以崇高的敬意,“捐献血浆的治愈者,你们也是英雄”。
你好,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提问。我们了解到,受疫情影响,个别地区粮食销售受阻,粮食仓储保管压力不断增大。请问省农业农村厅领导,为了帮助农民解决这方面困难,开展了哪些工作?
粮食的保管销售事关种粮农民切身利益,对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从去年秋收开始,我们就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求各地组织农民加强粮食保管储存。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发生后,各地采取一定的交通管控和村屯封闭措施,一些粮食收储企业、经纪人不活跃,粮食销售滞缓,农民手中还有一些余粮未售,致使仓储保管压力加大。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省农业农村厅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认真研究对策,并召开两次视频调度会议,指导各地切实做好粮食保管储存和销售工作。
一是制定指导意见。2月7日,会同省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粮食保管销售工作的通知》,提出了6条指导各地农民科学储粮、及时卖粮的意见。近日,我厅又联合省粮食局,就进一步加强粮食保管销售提出7项措施,经省政府同意,昨天以文件形式正式下发,也希望广大媒体记者朋友帮助广泛宣传。
二是加强调研服务。疫情期间,我厅组成工作组结合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深入到各地对粮食保管、销售进行指导,并帮助农民联系销售门路。同时,吸纳全省1000多家农机合作社创建微信群,指导其对余粮进行科学保管,适时销售。各地也在积极采取措施指导农民做好粮食销售,比如,巴彦县将全县67家收粮企业名单和联系方式予以公布,方便农民及时联系售粮。
三是加大信息宣传。通过黑龙江省农业信息网、农业农村厅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粮食保管储存等方面的具体措施,以及在粮食储存方面的注意事项进行了发布和宣传,让广大农民朋友了解和掌握科学管粮技术措施和注意事项。
四是引导农民销售。每天对市场粮食价格进行监测,为农民提供及时快捷准确的价格、供求等信息服务,引导农民理性分析判断市场价格和适时销售手中余粮,确保卖得出、卖上价。
主持人好,嘉宾好,中国食品报记者。我们关注到,此前有部分农民反映卖粮难问题,请问省粮食局的领导,目前全省秋粮购销进展情况如何?粮食部门下步将重点做好哪些工作?
2019/20收购期,全省各级粮食部门切实履行秋粮购销的牵头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里的工作部署,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攻坚克难,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着力推进粮食市场化购销工作和政策性粮食收储工作。截至春节前,全省秋粮购销总体平稳运行。
春节后因疫情防控的需要,粮食收购暂时停止。据2月15日统计,全省入统企业累计收购新粮821亿斤,占全省粮食总产量1501亿斤的55%,同比减少121亿斤。
三大品种:稻谷累计收购442亿斤,占产量533亿斤的83%,同比减90亿斤。监测显示,全省圆粒稻谷收购均价接近国家最低收购价格(国标三等标准品,下同)1.32元,同比降0.01元;中长粒稻谷收购均价1.50元,同比降0.1元。
玉米累计收购330亿斤,占产量788亿斤的42%,同比减34亿斤。全省收购均价0.83元,同比涨0.02元j9九游会。
大豆累计收购44亿斤,占产量156亿斤的28%,同比增3.6亿斤。全省收购均价1.80元,同比涨0.09元。
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粮食收购库点没有启动收储工作;二是保障国家粮油供给的重点企业虽然开工,但原料多是年前收储的存货;三是多数粮油经营加工企业刚刚复工或即将准备复工;四是粮食贸易企业暂停了收购。与往年相比,粮食购销工作停滞半个月有余,这是收购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也可以看出农民反映的卖粮问题与传统意义的“卖粮难”有很大区别。
按照中央要求,要切实抓好主副食品生产、流通、供应组织。在确保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分类指导,有序推动央企、国企等各类企业复工复产。省委省政府也做出了一系列具体安排,我们都在认真地贯彻执行中。近日省粮食局与省农业农村厅又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保管销售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推进市场主体尽快恢复收购加工,避免出现区域性“卖粮难”和“坏粮”问题。
本收购期,按照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制定的收购方案,我们积极推进玉米、大豆、水稻的市场化购销工作,扎实推进水稻最低保护价的政策性收购工作。春节前,虽然面临秋粮上市晚、开库时间短、南方稻谷丰收等多重冲击,但各级粮食部门精心谋划、合理安排、高效调度,市场主体积极响应,主动入市,秋粮购销实现了阶段性目标。
目前,黑龙江省粮食局与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省农发行联合下发《关于有序恢复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黑粮调控联【2020】16号),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中储粮直属企业、农发行分支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在落实当地党委、政府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好各类粮食企业复工复产,组织域内售粮农民与收购企业进行有效对接,有序恢复我省粮食市场化购销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收购。
具体是:要求各地以县为单位,按照粮食安全党政主要领导责任制相关要求,落实好秋粮购销工作主体责任,组织政策性收储库点和其他各类粮食经营者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完备具体的疫情防控和收购工作方案。经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复同意后,依程序复工复产,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秋粮收购两不误。要切实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督导各类粮食经营者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市场化购销。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中储粮直属企业、农发行分支机构要督导各收储库点严格落实国家收购政策和质价政策,对符合国家预案规定质量要求的稻谷敞开收购,不限收、不拒收。
同时,要求各地全面摸清辖区内农民待售余粮实际情况和农民售粮需求,准确分析掌握秋粮购销状况,科学研判后续发展形势;要加强与乡镇村屯的沟通协调,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农民余粮有序流通;要强化技术指导、政策宣传和信息发布等服务,指导农民做好科学储粮、提质减损,引导农民适时适价理性售粮。各地要妥善应对、处置各类情况和问题,在第一时间发现和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避免出现区域性农民“卖粮难”和“坏粮”。
面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我们要更加坚决地落实好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布署,在各级党委政府及防指的领导下,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打赢全省粮食收购的攻坚战,切实发挥好粮食安全压舱石的作用。
我是人民数字联播网记者。刚刚,省农业农村厅的领导介绍了在我省粮食保管和销售方面所做的工作。我想再请问一下这位领导,在指导农民科学储粮、防止霉变坏粮上,应该采取哪些具体的储存保管措施?
当前,广大农民朋友关心的一个实际问题是粮食如何保管,今天借助新闻发布会这个平台,向广大农民朋友简单的介绍一下粮食储存保管的具体措施:
第一,对于堆放在庭院、未脱粒的玉米果穗,要及时采取上楼子、搭架子、码趟子等措施,加强通风晾晒。
第二,对于已经脱粒的玉米,要采取在平整地面摊薄晾晒的方式,耧成垄,勤翻动,促进降水提质。
第三,对于有烘干设备的,具备复工条件的,要开足马力,根据玉米含水量,合理安排烘干时序,加快烘干降水提质。
第四,对于没有达到安全水分的堆放水稻,要勤查勤看,抓住晴好天气,及时倒堆通风晾晒,防止出现发热焐粮。对于已灌袋超标准水份的水稻,要底下垫好,码“蜂窝垛”,并用苫布盖好,定期查看。
第五,对于少量的四等及以下稻谷,要组织农民及时进行清选,提高稻谷等级,确保卖得出、卖上好价钱。
谢谢4位记者朋友的提问,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答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发布会的相关素材我们将在会后上传到“黑龙江发布”的公共邮箱中,供大家参考。再次感谢出席本次发布会的各位记者和发布人,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