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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j9九游会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南通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21 23:06:51

  j9九游会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安排,依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2022年6月13日至6月22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选派食品安全专家、媒体代表、社会监督员代表、消费者代表等组成初评工作组,采取领导访谈、资料审查、现场明查、暗访检查等方式,对南通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了省级初评。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1版)》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综合评议,南通市已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拟向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推荐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对省级初评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30日至7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传真);邮寄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协调处收,邮编:210036;电子邮箱:。

  按照国务院食安办统一部署安排,依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经省食安委批准,省食安办组织完成了对南通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2.《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食安办〔2021〕8号,以下简称《评价细则》);

  4.《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函〔2021〕15号)。

  暗访检查于6月13日~6月16日间单独组织完成j9九游会。领导访谈、资料审查、现场明查等现场评估工作,于6月20日-22日集中组织进行。

  2.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省食安委部分成员单位业务处室负责同志;

  4.省食安办委托的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微生物学、食品质量管理体系等领域30余名专家。

  1.领导访谈。领导访谈分集中访谈和延伸访谈。集中访谈对象是南通市相关党政领导;访谈内容主要是南通市贯彻落实习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落实情况,以及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情况。延伸访谈对象是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访谈内容主要是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情况,示范引领工作情况等。

  2.资料审查。主要查看南通市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等方面留存的工作资料,并对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完整性进行查验。

  3.现场明查。主要是核查南通市规模以上食品企业、粮食收储企业、农业种植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场等不同类型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按照《评价细则》,结合南通城市规模,共现场明查点位110个。

  4.暗访检查。主要是以“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即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随机抽取点位后直奔现场直接检查。按照《评价细则》,共计暗访检查50个点位。

  南通是江苏唯一滨江临海城市、全国首批对外开放沿海港口城市,拥有773万常住人口、8万余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016年启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后,南通市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坚持以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群众满意度“双提升”为目标,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今年,南通作为全省唯一一个接受国家验收的城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作为党委、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加以推进,确保创建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全面达标。

  落实党政同责。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南通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规定》《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南通市委常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将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写入党代会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市、县两级均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的食安委。市委、市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跟踪督办、重点巡察内容和高质量发展考核。印发“一份意见、两份清单”,科学搭建了职责清晰、任务明确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市委巡察办将食品安全纳入对10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巡察重要内容。市委组织部推动将食品安全纳入党校培训学习课程和对3个市属开发园区高质量发展考核范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食安办联合策划食品安全宣传系列活动。

  健全制度机制。市、县两级食安委议事规则、形势会商、信息通报、风险交流等工作机制健全并有效运行,创建办、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充分发挥。在全省率先印发“十四五”食品安全规划,系统谋划6大主要任务,大力推进5项重点工程。在全国率先出台《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清单》,对14种情形和7种行为予以从重处罚,填补了制度“空白”。创新出台进口冷链全流程监管、预包装食品标签视觉技术等规范指引,企业主体责任“五项制度”、食品企业全生命周期信用风险分级评估指标体系、学校食品安全“五个一”操作标准在全省推广应用,食品安全制度不断健全。

  强化风险监测。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网络覆盖全部县级行政区域,11家食源性疾病监测机构全部通过省级验收,食源性疾病哨点医院达132家,监测能力不断提升。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完成率100%,根据本地特色,对水产及其制品、小龙虾、校园食品j9九游会、饮用水、冷链食品开展市级食品安全风险专项监测,对监测工作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报告、通报。近三年,全市无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严把源头治理关。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59家企业纳入整治清单。开展“治违禁、控农残、促提升”三年行动j9九游会,推动2.2万户农产品生产主体入网管控、合格证与追溯信息“二码合一”,推行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j9九游会,构建放心农业投入品连锁经营和配送网络,农药和化肥施用保持“零增长”,农产品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建成1个国家级、5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

  严把粮食质量安全关。大力实施“优质粮食工程”,7家粮油质检站提档升级,18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成运行,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100%。在全省地级市中率先组建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的粮食集团,进一步优化粮食储备经营和监管体制,为维护粮食安全提供坚强保障。

  严把过程监管。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聚焦食品生产、连锁经营、网络餐饮、校园食品、特殊食品、抽检监测、执法办案七项重点工作,建立落实17项工作机制。积极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四挂钩”、放心豆制品工程“四全”、放心肉菜“四联创”等模式机制,着力筑牢以食品生产为龙头、贯穿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的全链条质量监测体系。对全市1150家食品生产企业、31502家餐饮服务主体、7757家特殊食品经营主体实施分类分级监管。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保健食品清理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等十大攻坚行动,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全覆盖,倾力营造更放心、更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深入开展“铁拳”“昆仑”等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肉制品、酒水饮料、保健品等重点领域食品犯罪的打击力度。行刑衔接机制有效运行,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率和办结率达到100%。近三年,全市食品类行政处罚案件立案3731件,侦破各类食品犯罪案件269件,查扣走私冻品、食糖5500余吨。

  巩固社会共治格局。组织开展“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文明用餐,公筷分餐”“拒食长江鲜、保护母亲河”“小通说食安”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推广使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宣传识别系统,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支持食品安全工作、参与示范城市创建。探索建立以市民满意度为核心的食品安全社会评价体系,推广“社会监督+配合执法”的服务模式,组建由行业协会、科研院校、人大政协、消费者组成的“食安监督员”队伍j9九游会,建成消费维权直通站50家,着力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的透明度。大力开展“问计于民”民意征询、“你点我抽他检”等活动,搜集意见建议1.6万条。全省首家实现投诉举报热线“五线合一、一号对外”,统一应用12315平台处理食品类投诉,食品类消费投诉按时办结率达到100%。

  强化投入保障。市、县两级财政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现逐年增长。今年,全市各级财政食品安全经费预算达1.2亿元,较创建初期增长138%。全市食品抽检总量从创建初的30920批次逐年增长到2021年的80286批次,食品抽检率达到10.39批次/千人,多年位居全省前列。

  加大基础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云中心、餐厨废弃物处置中心、信息化监管指挥中心等一批重点工程建成使用,食品安全全流程指挥监管项目加快实施。推进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迁建工程,“市、县检测中心+基层分局快检室+第三方机构”的四级检测体系不断健全,市级检验机构检测能力100%覆盖国家抽检监测目录。98个市场监管分局快检设备配备率、应用率100%。92个“四星级”农产品乡镇监管站全部达到有机构、有人员、有设备、有经费、有制度的“五有”标准,160个农业重点村全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点。全市公安机关成立食药环侦大队(中队)9个。

  推进监管专业化。全市107个乡镇(街道)划定食品安全工作网格1816个,落实专职工作人员147名、协管员1798名、信息员2644名,“八有六化”运行全部达标。通过定期开展集中培训、分层分级培训、开设“市监大讲堂”等方式,食品监管队伍每人每年培训时间超过40学时,培训覆盖率100%。建立食品安全应急管理、风险交流、抽检监测专家库,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事故调查、处置、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程序,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制定出台《食品经营者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建立以明确企业第一责任制、自查承诺制、问题报告制等7项制度为基础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自查率和自查报告率均达100%;推动120家规上企业建立“食品安全总监”制度,通过“编制一套教材”“举办一期脱产培训”“开展一次技术帮扶”等务实举措,指导企业培养食品安全总监300人。

  破解食品安全监管系列难题。破解食品小作坊治理难题,开展食品小作坊整治提优工作,推进省级“名特优”、市级江海名坊、示范小作坊三级梯队培育,积极打造地方特色食品品牌。累计培育市级示范小作坊108家、“江海名坊”30家,28家食品小作坊获省级“名特优食品小作坊”称号。破解食用农产品监管衔接难题,在全国率先实施食用农产品“一证一票一码”全程追溯模式,农产品追溯品种达3000多个。市农批中心建成全省首家具备农兽残检验资质的快检实验室。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与产地准出衔接机制的意见》,推动准出准入衔接高水平运行。破解餐厨废弃物处置难题。以源头减量为原则,明确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减量责任,推行“污染者付费”处置机制。以市场运作为手段,围绕“餐厨垃圾100%全收运”的目标,建立政府财政兜底处置工作机制和统一收运处置模式,有力打击了灰色收运链条。以提升能力为抓手,建成餐厨废弃物处置厂6座,全市日处置能力达640吨,基本满足处置需求。破解食品抽检数据质量不高的难题。强化抽检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结果运用,对多次检出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调至最高风险等级加强后续监管,提高检测频次。在全省首创食品安全“抽检分离”模式,广泛采取“背靠背”式盲检,提高食品抽检监测工作质量,今年实现“抽检分离”市域全覆盖。

  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未发生源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连续三年在省对市考评中保持优秀等次。据第三方最新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支持率分别为84.33%、99.4%,较创建之初分别提高6.83、5.5个百分点。

  1.探索“通用+专业”信用风险管理模式。全省率先构建具有南通特色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通用型指标系统,引入食品生产企业动态和静态风险评价指标作为特征因子,充分依托市域治理指挥中心归集全市1297家食品生产获证企业10万多条数据,形成食品生产领域信用监管“通用+专业”模型。

  2.建设“智慧食安”平台。逐步整合食品安全各业务系统,建设食品安全一体化“智慧食安”平台建设,构建许可、监督、追溯、检测、执法、培训等多个动态业务网。全量汇聚许可、检验检测、执法监督等数据近170万条,归集各类视频数据4000多路。在全省率先建成集可视化数据中心、现场扫码展示、微信小程序展示于一体的“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云中心,全市1018家餐饮单位、1196家学校食堂、300多家养老机构食堂率先纳入智慧监管体系。

  3.推行“三级清单”式风险防控。在全省率先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和“一卡一单”工作机制(风险警示卡和风险隐患清单),建立品种、企业和区域三级清单,进行风险排查清单式管理,全力做好重点品种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近三年,日常监督检查问题发现率在2.8个/家次以上,远超全省平均水平。定期开展糕点、豆制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等专业委员会风险交流活动,强化行业自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4.“监管+许可”推动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全省率先研究制定《南通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指南》,健全许可与监管衔接机制,强化许可后生产经营条件合规性监管,推广定期自查、公示承诺、责任约谈、培训考核、督查指导等“五项机制”,全市食品行业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全市167家食品生产企业先后通过HACCP、ISO22000等体系认证,15家企业获得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6家企业开展“江苏精品”认证。全国首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示范基地”“示范市场”“示范经营户”“四联创”工程,创成国家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3家、市级“放心肉菜示范基地”6个、“放心肉菜示范超市”6个、“放心肉菜示范市场”3个、“放心肉菜示范经营户”8家。高标准推进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创成“江苏省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8条,创成“江苏省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563家。

  5.组建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融合战队。整合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资源力量,组建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融合战队和人才智库,建立重点食品企业打假维权中心,推动多部门机制共立、资源共享、线索共判、查缉共行、队伍共建,逐步形成“力量融合、技术融合、统一指挥、统一查缉”合成作战体系。对重点场所、特殊时间节点、重点领域开展联合突击检查和专项整治,对媒体通报、上级交办等疑难复杂、影响重大的案件,提前介入,联合开展调查取证,实现精准高效打击。

  1.基层治理能力有待再提升。基层监管机构的能力保障、技术支撑条件建设仍需强化,基于“互联网+”的现代化、信息化监管手段需要进一步拓展提升。

  2.主体责任落实有待再强化。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存在从业人员知识培训不到位、过程记录不及时等问题。

  3.创建氛围营造有待再巩固。创建宣传的系统性、计划性、协同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企业参与社会共治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激发。

  1.统筹推进创建工作。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党委、政府在创建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主动发挥食安办协调抓总职能,精心组织推进创建工作。综合运用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抽检监测、行政处罚等手段,提升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程监管水平。

  2.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围绕食品安全领域的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给监管工作提出的新挑战,创新工作理念、工作制度和工作实践。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3.大力营造创建氛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理念贯穿创建工作始终。通过开展多形式、广渠道、宽领域、全方位的宣传活动,凝聚社会各界参与创建工作的热情,确保食品安全满意度、创建工作知晓率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1版)》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综合评议,南通市已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拟向国务院食安办推荐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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