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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西麦食品j9九游会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5-04 19:30:31

  j9九游会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截止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会议地点:广西桂林高新技术开发区九号小区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该述职作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2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董事、监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上述议案7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11、议案12和议案13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和监事,其中选举非独立董事2人,选举独立董事3人,选举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j9九游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线)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异地股东请将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或扫描件,备注参加股东大会,在2023年5月15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登记地点,或发送至公司邮箱。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西桂林高新技术开发区九号小区。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

  本单位/本人对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被委托人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被委托人酌情决定投票。: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940号文《关于核准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2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6.6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733,200,000.00元。截至2019年7月2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3,2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49,550,566.03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83,649,433.97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汇入公司兴业银行桂林高新支行账号为584的人民币专用账户金额为人民币683,649,433.97元,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23,011,941.51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0,637,492.4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01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5,181.12万元,其中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注:项目累计使用金额略大于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主要系募集资金账户的理财收益和活期利息金额投入募投项目建设所致。

  1、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2、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12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2日、2019年7月19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年度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问题。

  3、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2020年9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部分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将部分尚未使用的“燕麦食品产业化”项目资金13,233.25万元用于“江苏西麦燕麦食品创新工厂项目”;拟终止原募投项目“研发检测和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募投项目为“运营及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和“江苏西麦燕麦食品创新工厂项目”,将尚未使用的“研发检测和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资金12,766.75万元转投“运营及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7,000.00万元、“江苏西麦燕麦食品创新工厂项目”5,766.75万元。公司子公司河北西麦食品有限公司以原“研发检测和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7,000.00万元新设孙公司南京西麦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实施“运营及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公司以募集资金19,000.00万元向子公司江苏西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实施“江苏西麦燕麦食品创新工厂项目”。根据上述决议,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12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年度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问题。

  6、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45,000万元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7、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和2022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部分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将部分尚未使用的“品牌建设及营销渠道升级项目”项目资金10,000.00万元用于“燕麦食品创新生态工厂项目”。公司以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向子公司广西贺州西麦生物食品有限公司增资实施“燕麦食品创新生态工厂项目”。根据上述决议,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12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年度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问题。

  8、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9、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注1:河北西麦食品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支行开设的“研发检测和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1年12月21日注销,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1,727,240.57元转入南京西麦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及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注2:河北西麦食品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支行开设的“燕麦食品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1年12月31日注销,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4,695,180.80元转入河北西麦食品有限公司基本结算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3:江苏西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高新支行开设的“江苏西麦燕麦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0年8月11日注销,结余募集资金2,607.56元转入江苏西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品牌建设及营销渠道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注4:河北西麦食品有限公司、江苏西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和桂林西麦营销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高新支行开设的“品牌建设及营销渠道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合计1,266.15元,已于2022年12月转入各自基本结算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j9九游会,账户已分别于期后2023年1月、2023年2月注销。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31日、2020年9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北西麦食品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原募集资金用途,将部分尚未使用的“燕麦食品产业化”项目资金用于“江苏西麦燕麦食品创新工厂项目”;终止原募投项目“研发检测和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并按照公司项目资金的需求,变更募投项目为“运营及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和“江苏西麦燕麦食品创新工厂项目”。

  公司通过减资的方式,将部分尚未使用的“燕麦食品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13,233.25万元和终止的原募投项目“研发检测和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5,766.75万元,以增资的方式投入江苏西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变更后的新募投项目“江苏西麦燕麦食品创新工厂项目”;通过注资的方式,将结余部分募集资金由原实施主体河北西麦食品有限公司投入南京西麦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变更后的新募投项目“运营及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增减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河北西麦食品有限公司、江苏西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河北西麦食品有限公司持有南京西麦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1月22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原募集资金用途,将部分尚未使用的“品牌建设及营销渠道升级”项目资金用于“燕麦食品创新生态工厂”。

  公司通过减资的方式,将部分尚未使用的“品牌建设及营销渠道升级项目”项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以增资的方式投入广西贺州西麦生物食品有限公司实施变更后的新募投项目“燕麦食品创新生态工厂项目”。增减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河北西麦食品有限公司、桂林西麦营销有限公司、广西贺州西麦生物食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上述变更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注:研发检测和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中原募投项目拟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已包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基于当时的市场情况和发展前景确定的,近年来随着燕麦行业需求的变动以及公司经营战略的调整,经过审慎调研,公司基于整体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了优化布局公司生产能力,更加高效便捷地服务公司核心客户,发展潜在客户,增强公司经济效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原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江苏西麦燕麦食品创新工厂项目”。

  根据江苏西麦燕麦食品创新工厂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公司审慎论证,江苏西麦燕麦食品创新工厂项目经济效益较高、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公司将募集资金补充投入该项目建设。本次补充投入是公司根据主营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做出的,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促进江苏西麦燕麦食品创新工厂项目尽快达产,增加公司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公司管理层经过慎重考虑,计划在交通优势更为明显、人才资源更为集中的南京筹建“运营及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

  依据轻重缓急的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研发检测和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j9九游会,并按照公司项目资金的需求,变更募投项目为“运营及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和“江苏西麦燕麦食品创新工厂项目”。

  “品牌建设及营销渠道升级项目”系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基于当时的市场情况确定的。自2020年以来,商业贸易和消费者行为发生一定程度改变,公司无法按原计划开展线下营销活动,项目投资进度受到部分影响。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及业务开展情况,拟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以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

  作为公司南方生产基地的贺州西麦厂区建设于2004年,目前已经运行18年。为匹配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及公司经营战略需要,提升贺州西麦的基础资源配置,优化公司生产能力j9九游会,增加公司经济效益,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原募集资金用途用于“燕麦食品创新生态工厂项目”。

  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7月2日审议通过该议案。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j9九游会,置换金额为12,921.27万元。其中燕麦食品产业化项目置换金额为4,232.67万元,江苏西麦燕麦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置换金额为8,688.60万元。截至2019年7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置换完毕。上述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165号《关于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报告期收到的收益金额为896.4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金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情况具体如下:

  2020年8月12日公司发布公告,江苏西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募投项目“江苏西麦燕麦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已于2020年5月17日正式投产运行,募集资金专户结余0.26万元,主要是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该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0.26万元已于2020年7月29日结转入江苏西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品牌建设及营销渠道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12月22日公司发布公告,河北西麦食品有限公司终止的原募投项目“研发检测和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结余172.72万元,主要是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该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72.72万元已于2021年12月21日转入变更后项目南京西麦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及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发布公告,河北西麦食品有限公司实施的募投项目“燕麦食品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已结项,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69.5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其使用情况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该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469.52万元已于2021年12月27日转入河北西麦食品有限公司基本结算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12月,河北西麦食品有限公司、江苏西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和桂林西麦营销有限公司各自分别实施的“品牌建设及营销渠道升级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合计1,266.15元转入各自基本结算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注1:燕麦食品创新生态工厂项目,项目总投资11,110.40万元,其中10,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资,剩余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了解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拟于2023年5月11日在全景网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针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在线交流和沟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2.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谢庆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谢金菱女士,独立董事姜晏先生,副总经理孙红艳女士,财务总监张志雄先生。

  3.参与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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